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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房管所积极做好“营改增”工作
来源: 机关房管所 发布日期:2016-07-20浏览次数: 保护视力色: 文字

  7月12日,机关房管所第一张增值税机打发票正式开出,标志着机关房管所按照海曙国税局要求已全面完成“营改增”工作,实现了业务上的平稳过渡。

  海曙区国税局于今年4月全面启动“营改增”改革,计划从5月1日起对辖区内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由原来的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

  机关房管所涉及房地产业,也属于海曙区国税局此次“营改增”改革的对象。为此,根据区国税局的要求,房管所积极配合、主动作为,认真核对《“营改增”纳税人调查核实表》信息,安排有关人员认真学习“营改增”相关政策、熟悉增值税申报流程,派员参加相关增值税发票使用系统培训。同时,加强与区国税局的协调,及时完成了部分公租房租金减免税手续办理。

    今后,机关房管所出租房产全部启用机打发票,将为承租户交付租金、抵扣税费带来极大的便利。同时,房管所以后每月的纳税申报将由以往的地税营业税申报转向国税增值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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